閱讀次數:44發布日期:2025-01-17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自2025年1月24日,我廳對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系統(網址https://gdagrykh.gdcic.net,以下簡稱安管系統)部分業務辦理進行優化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設個人管理端模塊
(一)安管系統“證書管理”板塊升級,增設“個人管理端”模塊,提供個人證書查詢、打印,證書業務個人確認,個人證書在辦、已辦件查詢,“特別情形”業務辦理等功能。
(二)持證人可登錄安管系統→點擊“證書管理”板塊→點擊“個人管理端”→在“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完成身份核驗后進入個人管理端界面。
(三)持證人證書出現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可在“個人管理端”模塊“特別情形”業務申請“證書注銷”:所在企業已注銷的;調往外省后不符合外省接收條件需注銷的;個人離職后企業不配合注銷的。業務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結。
二、調整辦理要求及流程
(一)安管系統辦理考試報名或辦理證書業務的企業必須是工商注冊地在我省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即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從事施工活動的企業)。
(二)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1)具有相應的文化程度和專業技術職稱(法定代表人不作要求,技術負責人需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任職條件)。
(2)與所在企業確立勞動關系。
(3)經所在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2.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
(1)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資格。
(2)與所在企業確立勞動關系。
(3)經所在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年齡已滿18周歲未滿60周歲,身體健康(法律法規有新變化或國家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2)具有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與所在企業確立勞動關系,從事施工管理工作兩年以上。
(4)經所在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三)企業辦理證書業務,取消“持證人手持身份證件及承諾書照片”的材料要求,改由持證人在“個人管理端”進行確認。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參加考核后成績合格但不符合電子證照核發要求的,自2025年1月24日起,其考核成績保留一個月,逾期考生需重新考核。
(二)安管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如存在非本人學習、篡改培訓信息等違規學習情況,相關培訓組織部門及網絡教育平臺視情節輕重采取中止提供繼續教育服務、取消已取得學時等處理。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月14日